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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騷擾大學生:7 年歧視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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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個月,教育學院及香港大學相繼傳出教員涉嫌性騷擾事件,引起公眾對大專院校性騷擾的關注。2002 年時任中文大學學生會幹事丘梓蕙向校方投訴迎新營學生集體叫喊猥褻、侮辱女性口號對她構成性騷擾,引起軒然大波;2009 年的昨天,她出席一論壇時仍表示: 「現在仍不覺得(事件)有得到真正公義的處理」。

丘梓蕙說,事件經傳媒報道後她不斷受到歧視,中大網上討論區有人罵她「賤」,說她「個樣咁邊有人性騷擾」,甚至表示希望第二天翻開報紙會有她自殺的新聞;在現實世界裏,有不相識的迎新營籌委打電話來罵她,而當她走進宿舍電視室時,裏面的人亦會立即一同離開。

中大8 次拒處理律師:八大政策不完善丘梓蕙說,曾超過8 次要求學校各部門處理她面對的歧視,但有些總是聯絡不上,有些說他們沒權責處理,有些則說學生有言論自由說他們網上說的話。而當她要求取閱校方對她性騷擾事件的完整報告時,不同教授因「私隱」和「家醜不外揚」理由拒絕。

丘梓蕙因此說,要爭取學校處理性騷擾投訴者面對的歧視,否則只會令投訴者受更大傷害。

香港教育學院性別關注小組成員莊耀洸律師分析過各大專院校有關性騷擾的政策,表示雖然丘梓蕙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而帶來不少正面改變,而8 大院校都有處理性騷擾的政策、表示對性騷擾「零容忍」等,但現時政策還是對投訴者不友善和未提供足夠支援。

他舉例說,有6 間院校在政策中,沒提及被投訴者的意圖對事件是否構成性騷擾根本無關,有一半更沒提及性騷擾是不合法行為,有7間則沒列明同性亦可構成性騷擾,有6 間沒安排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分開工作或學習,甚至有一半的院校的性騷擾政策只有英語版本。

明報 20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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