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工作間,有些男同事經常喜歡談論女人的身體,有時又說侮辱女性的性笑話,令我感覺十分不自然,我可以怎辦?

遇到這些情況,首先你不要加入他們的談話,你要表示不悅的走開,讓他們知道他們的談論冒犯了你。你在事後可以與參與談論者中較諳熟的同事表示你的不滿,指出他們的談話貶斥及侮辱女性,令你感到不安及反感,請他們不要在工作間繼續此類談話。如果你想得到多點支持,你可以與你要好的同事談論你的感受,共同商討面對的方法。如果情況沒有改善,那你應考慮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向上司或公司的有關部門作出投訴,如果你的投訴沒得到適當的處理,又或者你對公司的投訴機制沒有信心,你可以直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投訴。

其實,你同事的行為屬於一種性騷擾。根據一九九五年通過的《性別歧視條例》,性騷擾的定義包括:(一)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二)不受歡迎的與性相涉的行徑,包括口頭或書面的陳述,令人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或(三)一些與性相涉的行徑,令工作環境變成具有敵意或威嚇性。性騷擾因此不單包括不情願的身體接觸、性賄賂、或提出以性作為利益交換條件,它亦包括不涉及身體接觸的言語、圖文展示、眼神及姿勢等。帶有性別歧視的偏見或言論,以及侮辱、貶抑或敵視女性的言詞或態度亦屬於性騷擾。現時在工作間、教育機構及提供服務設施或居所等場所出現的性騷擾,可受法例制裁。同時,政府亦成立了《平等機會委員會》,接受投訴及進行調查。

無論是那一種性騷擾,都是對人的尊嚴以及人身的侵犯,可以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因此,我們不應默然忍受。我們應按具體的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你可以接觸《平等機會委員會》、或各關注婦女權益及勞工權益的團體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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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投訴婦女被歧視,我可以接觸那些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