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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跟丈夫分居,子女由我照顧。但由於她們仍然年幼,我必須留在家中照顧她們,不能外出工作。我應該怎樣做? |
很多已婚婦女因長期留在家中照顧子女,經濟上要依賴丈夫。在婚姻出現危機之後,經濟問題往往令她們停留在一段破裂甚至被虐待的痛苦婚姻關係中。要解決經濟問題,可考慮向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部求助,申請綜合援助金(簡稱「綜援」)。
援助金大致分三類:(一)標準金額--按照不同類別人士的需要獲不同的標準金額,以應付日常生活必需的費用。(二)特別津貼--用作支付租金、交通費、子女學費、書簿費等。(三)補助金--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及單親補助金等。長期補助金是為連續接受援助十二個月的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証明為健康欠佳人士,每年一次獲取補助金以應付更換家居用品引致的額外開支。而單親家庭則可每月獲發補助金。
援助金額會按照物價上漲而作出調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標準如下:
一. 標準金額
綜合援助金標準金額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可獲下列不同的標準金額,以應付其基本及一般需要。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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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人士
(每月以元計) |
家庭成員
(每月以元計) |
| 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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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傷殘程度達50% |
2,555 |
2,410 |
| 傷殘程度達100% |
3,095 |
2,735 |
| 需要經常護理 |
4,355 |
3,990 |
| 健全成人 |
|
|
| 單親人士 |
- |
1,965 |
| 須照顧家庭人士 |
- |
1,965 |
| 其他人士 |
1,805 |
1,610 |
| 健康欠佳成人 |
2,160 |
1,965 |
| 傷殘成人 |
|
|
| 傷殘程度達50% |
2,160 |
1,965 |
| 傷殘程度達100% |
2,700 |
2,335 |
| 需要經常護理 |
3,955 |
3,590 |
| 健全兒童 |
2,160 |
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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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兒童
|
|
|
| 傷殘程度達50% |
2,880 |
2,510 |
| 傷殘程度達100% |
3,420 |
3,055 |
| 需要經常護理 |
4,670 |
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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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老人是指年屆六十歲或以上的人士;兒童是指十五歲至廿一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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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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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名健全
成人/兒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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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過三名健全
成人/兒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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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成人 |
1,450 |
1,290 |
| 單親人士或須照顧家庭人士 |
1,770 |
1,570 |
| 健全兒童 |
1,615 |
1,435 |
二. 特別津貼
內容繁多,包括
(a)租金津貼;
(b)水費津貼;
(c)殮葬費用津貼;
(d)照顧幼兒津貼;
(e)就學開支津貼等。(計算方法及領取資格請參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
三. 補助金
(a)長期補助金(每年一次)
單身人士家庭 1,605元
家庭有2-4名符合資格成員 3,210元
家庭有5名或以上符合資格成員 4,305元
(b)單親補助金(每月)
255元
申請綜援是市民的權利。針對家庭變故及經濟危機等問題,政府有責任協助該等人士及家庭渡過難關,走向自助和經濟獨立。因此,申請綜緩人士無須感到羞恥或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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